正阳县十五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二十二
正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4月21日在正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正阳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孙卫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正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3892件,审执结42677件,同比分别上升84.18%、84.17%,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041件。
一、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筑牢疫情防控司法防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法院积极抽调干警到社区、家属院、隔离点一线参与联防联控。全院干警自愿捐款35350元,助力我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网上立案13228件,网上缴费11294笔,网上开庭4527次,最大程度减少了疫情对诉讼活动的影响。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互谅互助、共克时艰。聚焦“六稳”“六保”,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出台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度过难关。
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9件75人,审结率100%。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执行到位涉恶财产297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达99%,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与纪委监委、政法委、检察、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有效形成打击合力。紧盯黑恶犯罪易发、治理乱象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及时发出“三书一函”25份。开展涉黑恶案件庭审直播,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定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标对表评价指标制定分工方案。2020年以来,共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2134件,发挥司法裁判对商事交易的规则导向功能。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结胜诉企业申请执行案件885件,保障胜诉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对以民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积极协调住建、电业等部门,有效解决河南万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问题。在“联企结亲”活动中,班子成员、员额法官等52人分包122个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发展。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选派5名干警驻村,79名干警结对帮扶132个贫困户,累计投入资金60余万元,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及成效巩固任务。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宣传,为群众办实事。针对农村赡养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免收原告诉讼费。到乡村农户开展巡回审判,组织干部群众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向全县农民群众发出倡议书,弘扬敬老爱老风尚。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5416件,持续整治“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7件75人,以严格的司法护卫正阳的碧水蓝天。
二、履行审判职能,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3393件,审结3333件,判处罪犯4252人。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惩各类暴力犯罪,审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649件725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结强奸、猥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案件84件105人;从严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审结袁子杰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1件30人,叶飞虎等实施电信诈骗案件69件122人;宽严相济打击危险驾驶行为,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028件1036人;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工作衔接,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3件62人。
妥善调判民商事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5790件,审结25131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调解、撤诉案件11240件,调撤率达44.73%。高度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妥善审理离婚、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055件,成功化解邻里、医患、物业等纠纷案件257件,构建和睦友好的社会关系;审结房屋买卖和建设工程纠纷案件1238件,促进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2241件,保护群众出行安全;审结劳务合同、工伤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1178件,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持续助推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45件,审结632件;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544件,审结544件。行政诉讼中,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案件181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协调和解促成撤诉案件319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件132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加强审判数据分析研判,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3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执行攻坚,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共受理执行案件13128件,执结12647件,执行到位金额7.68亿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拘传、司法拘留503人次,纳入失信黑名单9259人,限制高消费11883人,16人因拒执罪被判处刑罚。加大曝光力度,将3574名“老赖”在县电视台、广场大屏幕、官方微信、官方抖音等平台公开曝光。持续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累计网拍1835件,成交额1.12亿元。积极开展19次集中执行行动和12次专项执行行动,执结了一批“骨头案”。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对5309名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深入开展执行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守正创新,激发司法改革效能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完成了4批法官入额遴选,现有员额法官41人。制定各类人员权责清单和绩效考核办法,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成立专业法官会议,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分析咨询意见,发挥咨询监督作用。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办案15948件,占全院诉讼案件总数的53.81%,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司法大数据分析运用,定期分析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及时通报预警,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坚持对发回、改判案件逐案评查,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并及时纠正。实行电脑随机分案,有效杜绝了人为分案的弊端,使一批愿意办案、能办好案的法官脱颖而出。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配套制度,以改革赋权明责、赋能增效。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速裁团队,大力实施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5410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85.73%,做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建立随机抽取、人员选定、评价监督机制,开展宪法宣誓和任职培训,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874件。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刑事庭审实质化。实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审判阶段所有刑事案件均有辩护律师参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把智慧法院建设置于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推进诉讼服务、电子送达、类案查询、电子卷宗、法律法规推送、文书自动纠错等系统深度应用,向法官和当事人提供智能服务。推进审判流程管理、OA办公、档案管理、警务管理等办公办案平台应用,政务、业务全网络运行。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应用,实现刑事案件在公安、检察、法院各环节网上协同办理。建成10个科技法庭,实现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和网络视频直播。建设数据集成指挥中心,进行公务车辆定位、庭审活动监督、机关安全监控。全面升级改造网络中心,确保法院专网安全、稳定、可靠。
四、践行为民宗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设立信访室、调解室、网络查控室、速裁室、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等工作室,配置自助立案、诉讼服务引导、档案查询等设备,利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等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立案、信访、速裁、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依法无障碍地行使诉权。开辟“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优先办理贫困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案件。积极拓展电子诉讼应用,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电子送达等,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轻当事人诉累。
助推诉源治理纵深发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司法协作,通过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构建递进式多元纠纷解决体系。与县司法局共同设立正阳县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人民调解室,对接人民调解组织13个,专职调解员21名。优化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受理司法确认申请141件,依法确认有效124件。依托人民调解平台,诉前调解纠纷4269件,缓解了诉讼案件增量。积极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选派37名员额法官担任37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为载体,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历年裁判文书上网率均达98%以上,位居全市两级法院前列;开展庭审直播6282场次,直播率逐年提升至全省三级法院领先位次。强化司法宣传工作,推进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发挥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作用,主动公开审判执行、司法政务信息7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7场,发布扫黑除恶、执行攻坚、农村赡养等典型案例80个,积极向全社会宣传审判执行工作成果。
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坚持办案与普法相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中小学校上法制课23场,举办预防虐童行为报告会3场,模拟法庭16场,到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法律讲座15次。每年“3.8”妇女节、“6.5”环保日、“12.4”宪法日等节日,在县城东大街、正阳广场等场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人民法庭发挥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农户就地化解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限期化解。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6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12万元,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五、全面从严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参加烈士陵园公祭、参观雷岗战役遗址、观看爱国电影、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坚定初心使命,筑牢思想根基。深入践行以党建促审判工作理念,推行支部建在庭上,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规范“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持续提升。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把能力建设作为司法之本,组织干警参与线上线下民法典、民诉法、刑诉法等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每月评选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13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6篇论文在全省法院获奖。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提升队伍凝聚力。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务管理、人事管理、审判管理等制度,不断强化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案。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逢案必改工作要求,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教育整顿期间全院12名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自觉接受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认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虚报冒领补助等专项整治,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深入开展“廉洁办案、公正执行”专项整顿,着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审务督察制度,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处理到位。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1件,26名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
六、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积极向县委请示报告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期办结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司法改革、审判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专题调研,并按照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聘请10名代表委员为廉政监督员,增强监督力度,促进廉洁公正司法。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定期走访企业,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定期召开代表委员、廉政监督员和律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观摩重大案件庭审,现场监督集中执行行动,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向代表委员赠阅《人民法院报》,促进代表委员了解监督法院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法纪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正阳法院全体干警用特别的担当践行对党、对人民的忠诚,迎难而上、克难攻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我院连续多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功创建“省级健康单位”;执行局、真阳人民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5个庭室荣立“集体三等功”;杨娟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余黎明荣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杨宏伟荣获“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武磊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武磊、闵继承荣立“个人二等功”,1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广大干警奋力拼搏、担当作为的结果,更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正阳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干警纪律作风不佳,司法不廉仍有发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个别案件程序不规范、文书有瑕疵,社会效果不佳,案件质量有待提升;三是多元解纷机制不健全,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司法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四是重信重访问题依然存在,涉诉信访积案化解难度大,解决信访难题的方式方法有待完善。五是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不够健全,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现象仍然存在,执行攻坚力度有待强化,等等。对此,我院将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征程的五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诉求,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正阳县高质量跨越发展崭新篇章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做到对党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忠诚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护航高质量发展。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加大府院联动处置破产案件力度,全力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助推党委政府诉源治理取得新进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三是站稳人民立场,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助推平安正阳建设。准确实施民法典,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巩固深化府院法治共建。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执行攻坚,努力兑现胜诉权益。
四是把牢改革方向,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巩固司法责任制、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等工作,合理优化配置司法资源。巩固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科技赋能,智慧司法,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提升能力作风,坚定不移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加快提升司法能力,锻造过硬工作作风,建设一支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本次大会精神,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正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员额法官(第1页倒数第1行):指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选拔进入一定员额的法官。法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法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改变,没有缺额不能递补。
2、“三书一函”(第2页倒数第7行):指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监管漏洞,分别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的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是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黑恶犯罪的重要手段。
3、“套路贷”(第3页倒数第6行):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取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4、限制高消费(第5页第10行):指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5、小额诉讼程序(第6页第10行):指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小额诉讼快审快结,有利于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6、移动微法院(第7页第9行):指最高法院依托手机微信小程序开发的一项服务,打开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河南移动微法院”进入小程序。目前已具备网上立案、案件查询、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功能,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符合条件的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可适用。
7、跨域立案(第7页倒数第10行):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8、“三个规定”(第13页倒数第9行):指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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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7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