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8日上午,正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孙卫国同志为正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其为正阳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正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敬忠为孙卫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孙卫国同志向宪法宣誓就职。
孙卫国同志在供职报告中作出了如下任职承诺: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本色。始终坚定法治信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服务大局中积极作为、履职尽责。二是坚守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三是加强学习研究,提升司法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尽快转变角色,找准新坐标,适应新岗位,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四是严于修身律己,当好模范表率。始终恪守清正廉洁,严守党纪国法的底线红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恪尽职守,鞠躬尽瘁,踏实工作,用突出的业绩回报组织的厚爱和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