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0日上午,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对一起房屋抵押借款纠纷案件开展强制腾房行动。
2010年6月1日,王某向赵某借款33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月利率17%。借款到期后,王某未偿还借款,后经双方协商,赵某同意将借款期限顺延。2012年9月1 日经王某、赵某二人结算,王某下欠赵某27万元本金未付,同时又向赵某借款20万元,由王某向赵万出具47万元借条一张,约定借款利率月息4%。王某向赵某借款时将其位于正阳县真阳镇东顺河街的房屋抵押给赵某,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后经赵某几经催要,王某陆续归还了借款利息,但本金未归还,赵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正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王某与赵某双方自愿达成了王某愿于2017年1月30日前偿还赵某借款本金47万元及利息的协议。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没按时归还赵某借款本金及利息,无奈之下,赵某向正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与王某联系,经过执行干警不厌其烦的做其思想工作,王某终于醒悟,口头同意由法院组织腾空所住房屋,并将其交还给申请人,但王某妻子拒绝腾房交房,执行干警尝试与被执行人妻子进行沟通,向她明法释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但是王某之妻凤不但不配合腾退,而且大吵大闹,仍拒绝搬离,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正阳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为确保排除妨害顺利进行,执行局提前认真研究、多方联系,制定了严密的执行方案。早上8点半,执行局20余名干警集合于正阳法院大院,由副局长闵继承作行动部署,并强调执行纪律和注意事项。抵达现场后,随着闵继承一声令下,执行人员迅速入场,及时对房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并组织人员将物品搬离涉案房屋,期间,闵继承再次叮嘱申请人,凡事不冲动,杜绝与被执行人一家发生直接冲突,如遇抗拒执行情况应及时告知法院。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全程拍照、录像,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见证执行,整个过程规范、透明,合法依规。该案经过三个多小时搬运清点物品,顺利执行完毕,最后,当事人在执行笔录上面签字后,整个腾房过程圆满完成。
近年来,正阳法院执行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工作求创新,质量求突破,强化和规范执行工作,合理有序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积极落实强有力的执行强制措施,将案件实际执行到位,奋力提高执行案件的结案率并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同时,针对面对腾退难题,执行人员软硬兼施、刚柔并济,彰显司法权威,敢于动真碰硬,化解难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