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多年,为解决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男方从广州赶到正阳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面对离婚案,法院为难了,是走正常的法律程序还是庭外调解经过对双方当事人婚姻事实的调查,考虑到如果走正常程序,一起离婚案就要好几个月。最终,启动诉前调解,调解了这起离婚案。
5月18日上午,来自广州打工的当事人刘某到正阳法院立案庭起诉,要与妻子正阳县寒冻镇女子姜某离婚。刘某与姜某于2004年登记结婚,并且生有两个小孩,但由于双方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婚后感情一直不好。2018年,被告姜某带着次子回到正阳县,至今不肯回广州。为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刘某起诉到正阳法院要求离婚。
立案庭受理此案的法官考虑到原告来自广州打工,路途遥远,来一次正阳不易,若按一般程序立案到结案,最少也得花两三个月的时间,于是马上传唤被告姜某到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到齐后,法官马上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在查明双方当事人夫妻感情、生育子女和共同财产等事实后,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双方都表示愿意以调解的方式尽快解决。在立案庭的法官和院人民调解室调解员吴斌的努力下,不到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且对两个小孩的抚养问题和婚姻期间的财产处理问题也达成了一致。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正阳法院高效的办事效率连声称赞。并委托代理律师送来了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正阳法院强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设立专门的诉调对接室、人民调解室,配强法院调解人员队伍,联合诉前调解法官、人民调解员、律师多元化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民商事案件,由立案庭进行调解,争取在立案环节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无需转入审判业务庭,这样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诉讼效率,也为审判业务庭缓解了案件压力。今后,我院将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要为指引,扎实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努力提升案件调解数量、成功率,实现立案、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执行等环节完美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