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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窗口”形象 显法官情怀

记正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事迹

  发布时间:2009-10-23 13:51:12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深入贯彻“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措施上护民、效果上利民”的宗旨,始终坚持案结事了,调处预防并举的基本原则,常抓不懈,不断深化整合资源,协调联动、标本兼治,取得了明显效果,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度下降,今年以来,所有的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化解。该院立案庭在2008年评为全市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我院立案信访工作的具体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建设“文明窗口”建设,树窗口形象。

该院立案庭现有法官3名,书记员2名,25岁以下青年2名,5位均为本科学历,立案信访大厅面积400平方米,统一受理全院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并担负着立案、信访、案件流程管理等项工作,建立局域网和上了宽带。立案大厅具备接收诉讼材料、立案、收费、信访接待、诉讼保全、信息查询、咨询引导等多项服务功能。为了充分发挥窗口作用,采取了一系列方法和措施。

一是实行了导诉导访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可以快速地为当事人提供从受理、审查、审批、交费至立案的全程服务,实现了审判工作的主辅分离,在突出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立案服务的同时,将送达、诉讼保全、庭前准备等一些辅助性工作从业务庭中剥离出来,集中到立案大厅办理,形成“一站式”服务模式,既方便了当事人,也减少了承办法官的事务性工作。

二是实行立案规范化建设。立案庭作为当事人进入诉讼的第一道关口,每年承担着几千起案件的立案审查及转处工作,为了保证案件的适时准确立案,该院立案庭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把规范立案工作和规范立案人员的司法行为结合起来,先后制定了《文明接待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大力加强了立案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是针对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以及对诉讼程序缺乏了解的情况,通过通过网络、电话、窗口接待、登记本等手段和形式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案件信息、诉讼知识、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咨询和查询服务,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并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诉讼引导员,具体负责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顺利到达诉讼场所。

四是实行便民措施。在立案大厅摆放了各种诉讼文书、表格填写样式,配置了桌椅、笔墨、纸张和花镜,供当事人书写文书使用。同时还安装了公用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方便当事人使用。另外,立案大厅配备了自动饮水机和纸杯,供当事人在休息时能喝上一杯纯净水。使每个到正阳法院的当事人,都能深切感受到该院浓浓的为民服务情怀,较大程度地拉近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和距离。同时加大了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和医疗费及劳动争议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案件的司法求助力度,开辟诉讼费“绿色通道”,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加强立案调解机制,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该院立案法官针对一些原本并不复杂、当事人之间矛盾并不激烈的案件,若走一般的诉讼程序,反而会使案情变得复杂,矛盾激化,不利于案件的解决。一方面按照我国民众传统的“厌讼”观念,接到法院文书后,当事人就会心情紧张,往往会拿着法院文书四处咨询,其中有些就会教其如何规避法律,隐瞒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当事人的矛盾就会加深,结果一些原本事实清楚的案件就可能变得复杂起来,处理难度加大。另一方面,按照法院工作流程,立案庭立案后将案件分流到各业务庭,业务庭接手后若办案法官没能事先审查案件调解的可能性,而是交书记员按常规做法向被告发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因而让发给被告答辩举证期限至少15天才能开庭,即不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又增加了许多诉讼环节。正阳法院立案庭采取诉讼调解,即立案法官在面对面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时,征询原告是否愿意调解,如果愿意,马上打电话征求被告的调解意愿,得到肯定答复后,即由立案法官主持双方的调解,对被告虽愿意调解,但由于身在外地等原因难以在3日内调解结的,为不耽误办案,就由立案法官填写《调解建议书》,附随在卷宗里,按案件流程移交给业务庭,由业务庭承办人员继续主持调解,从而将立案环节的调解延伸到审判业务庭。

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运作,正阳法院立案庭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转变作风,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立案法官笑脸相迎,与他们面对面的交流,在办理相关诉讼手续的同时,了解前来立案的每一起案件有关调解可能,此审缩短了立案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增强了立案法官的亲和力,更能把握案件调解的可能性。二是注重立案法官与业务庭法官的配合。在立案法官发出《调解建议书》后,立案法官要及时将定期了解的相关情况和调解中存在的问题向业务庭反馈,共同探讨调解的方式、方法,实现优势互补。三是创新与被告的联系方法,要求立案法官对被告要是有更多的耐心和关怀,体现法官的亲和力,说服被告到院调解。四是注重钻研调解技巧,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根据不同的案情,选择不同的调解侧重点。如相邻、民间借贷纠纷、离婚案件,则主要通过让双方回忆共同渡过的美好时光及一起同甘共苦的日子,让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缘份,对于感情确实破裂的,也要求双方从子女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协商拟定稳妥的财产、子女处理方案,做到好聚好散等。如2009年3月的一天,一位怒气冲冲的当事人来到立案庭要求立案,负责接待的立案庭庭长邹桂琴见其明显带有情绪,就招呼其先坐下喝水,在喝水过程中她了解到这位当事人的宅基地被邻居建房占去20公分,双方还因此引起斗殴,该案虽经乡村及当地派出所调解处理,但却未能达成统一的处理意见,邹桂琴注意到双方系一墙之隔的邻居,该起相邻纠纷案件如能调解结案将起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清楚原告同意调解后,立即联系被告,征求是否愿意调解。在被告来到立案庭后,因知双方积怨较深,邹法官并不急于调解,而是先从双方的生产生活情况入手,再讲到处理好相邻关系的好处,等双方情绪稳定后,她向被告提出了过错,讲到“三尺巷道”的来历,被告非常惭愧,当即在制作的调解协议上签字,退出多占部分,两家和好,一起历时半年之久,经过几个单位处理未果的案件就这样一天之内圆满结案了。

三、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涉诉信访问题日益突出,而涉诉信访则使法院成为社会各种矛盾纠纷的聚合点。一些当事人由于对法院审判工作存在错误认识,稍有不顺则以群体上访闹访,为从根本上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有效遏制涉诉信访频发的势头。正阳法院立案庭采取三项机制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即以庭长接待为中心的初信初访化解机制;以不当司法行为为责任查究为中心的司法行为规范机制;以重视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为中心的全方位维权机制。涉诉信访数量出现了逐年持续下降的势头。

建立以庭长接待为中心,创新初信初访化解机制。

对前来初访的当事人,值班庭长现场接待,并可即时调动各种力量,力求即时解决问题;不能即时解决的,启动约访、督办程序,由原承办部门负责继续化解,并由信访办督办;对在法定程序内无法解决的,尽量延伸工作手段,借助社会力量尽可能化解矛盾纠纷;对于确属程序、手段穷尽的,纳入案件终结程序,落实相关稳控预案,并积极配合地方组织做好稳控工作。在具体运作上,我们着力抓了3个重点环节:

第一是抓好初访接待环节。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第一时间接触群众,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除专职信访接待人员负责接待登记外,从2009年元月起,我院开始实施庭长每日轮流接待制度,将最具有解决问题能力的20多位正、副庭长推向信访接待一线,真心实意地为来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尽力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了增强信访接待工作的针对性,方便来访群众对口反映问题,我们将庭长值班表提前一个月在立案接待大厅公告,来访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庭长接待;庭长在接待过程中有权调集院内各种力量,尽可能即时解决问题,值班庭长本人不能即时化解的,可要求涉访责任部门到值班现场做化解工作;即时化解确有困难的,与来访群众约定二次来访时间,由涉访责任部门与信访办联合接访,在提前会商确定调处化解工作预案后,涉访责任部门负责开展后续化解工作。

通过开展庭长接待,畅通了信访渠道,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也锻炼、考验和培养了干部队伍,增强了贴近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使大量的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自建立值班庭长接待制度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值班庭长共接待来访群众  余人次,60%的问题当天就得到了答复处理。

第二是抓协调联动环节。为此,我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着力解决涉诉信访工作力量的有效整合问题。在院级层面,由信访办牵头,建立了一整套涉诉信访案件组织协调、会商联动、联合接访、应急处置、督办反馈、责任查究制度;统一建立了信访档案,详细记载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初访时间、诉求内容及具体经办人、办理时间、办结时间、办理结果等情况,将每一个信访案件从受理到办结的全过程置于统一监控之中;加强监督考核,将各项信访指标纳入部门和干警业绩的考核范围。在庭级层面,各部门确定了信访责任领导,及时与信访办会商确定化解工作预案,对本部门涉诉信访案件的约访、化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在干警层面,明确每一位承办法官对所承办案件引发的信访问题负最终的化解责任,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引发信访问题或化解不力的,记入业绩档案。在坚持通过庭长接待化解初访的基础上,初步探索建立了信访办协调办、部门督促指导、承办责任部门及人员具体化解、全院齐抓共管、上下协调联动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第三是抓稳控延伸环节。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正确认识和把握职能发挥与向外延伸的关系,努力实现司法程序穷尽与各种手段穷尽的有机统一,并积极探索建立协同各种社会力量联合会商、共同接访、合力稳控、多头化解的社会稳控化解机制和涉诉信访案件甄别机制。对涉诉信访案件按照不同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因案施策,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对上访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教育到位;对无理纠缠的稳控到位;对触犯法律的处置到位。基本做到了老问题案结事了、新问题就地化解。对于能够在司法程序内解决的,尽量纳入程序依法处理,将矛盾化解在处理案件的全过程中,防止诉讼行为变成涉诉信访案件;对于诉求合理不合法,程序内无法解决,但来访群众确有实际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的,我们主动寻求人大、政协、政法委、维稳办和上级法院的指导支持和相关政府部门、公安检察机关及相关社会组织的参与配合,并充分调动、发挥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独特作用,尽可能为来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确属无理缠诉、闹访的,及时与地方党政领导机关、公安机关及相关驻京机构、信访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等基层组织取得联系,做好说劝解和调处稳控工作。2008年以来,我院共借助各种社会力量调处化解了长期缠诉闹访的信访突出案件80余起,有效地延伸了法院的工作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实行责任查究为中心,创新司法行为规范机制。

实行审判长轮值检查案件和执法监督联席会专项检查、信访责任倒查,发现问题;不当司法行为评定小组集体评定,确认责任;纪检管理部门记入业绩档案,列入考核;纪检鉴定部门惩戒追究,落实责任;案件检查室向各业务庭发出检查建议函,限期整改;定期召开全院案件质量讲评会,规范提高。在具体运作上,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确保该机制的有效运行:

第一是加大司法行为质量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我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评价办法,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管理机构——案件评查办公室将最具审判工作经验和案件评检能力的法官推向案件质量检查的一线。案件检查的重点放在审判过程中全部司法行为的规范性上,具体考量每个细微诉讼环节的司法行为是否依规合法,并将因审判人员主观原因引发的涉诉信记案件纳入案件检查评定范围。案件评查办自2008年至今,共轮值检查案件60余件。一方面及时发现掌握司法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以查促改,在全院范围内有针对性地整改提高;另一方面,法官们在参与检查过程中相互学习借鉴,将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合议庭中,有效地促进了司法行为的规范和审判质量的提高。

以重视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为中心,创新全方位维权机制。

近年来,我院注重针对信访接待工作中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并紧密结合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具体明确在审判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六条基本工作标准,并着力推进实施系统化、全方位的维权措施,将维权工作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接访等各个方面。我们重点抓了以下3个环节:

第一,提高了工作标准和行为质量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立了司法行为规范化的六条基本标准:案结事了;程序正当;利益衡平;和谐司法;诚信司法;诉讼民主。

第二,着力解决涉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为切实解决不收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和接收诉讼材料不开收据的问题,制定实施了诉讼材料接收工作规范,并开设证据接收窗口,统一规范证据接收行为;二是为切实解决庭审程序不规范,不让当事人把话说完的问题,制定实施了关于民事庭审活动中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民事庭审行为;三是为切实解决裁判文书不认证、不说理的问题,制定实施了关于解决裁判文书中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要求;四是为切实改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利用更加和谐的方式化解纠纷,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民事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告知释明、诉讼调解、判后答疑行为;五是为了切实解决年终集中突击结案和收案提前“关门”的问题,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促进均衡结案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年终突出结案导致的案件质量下降和当事人权益保障不平等的问题。

第三,教育引导审判人员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行使审判权与维护当事人诉权的关系;二是便利法院审判与方便群众诉讼的关系;三是事后调处化解与超前规制预防的关系;四是重视解决涉诉群众合理诉求与依法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的关系。以此教育引导审判人员端正司法指导思想,转变观念作风,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强化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以“质量、维权”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更好地服务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服务于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正阳县人民法院在立案文明窗口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普遍称赞。成绩面前,该院前进的脚步并没有放慢,而是继续大胆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拓展护民、便民、利民的新领域,充分发挥信访立案工作职能,为塑造文明、公正、高效的“窗口”形象作出新的努力。

文章出处:正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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