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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两起

  发布时间:2021-11-20 10:10:11



1119日,正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两个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这是今年6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实施后,该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两起行政诉讼案件,两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均只用了15天,当事人对法官快速办案和耐心的工作态度非常满意。

今年113日,原告梁某、梁某某诉被告正阳县某单位的两起案件,收到案卷材料后,该院行政庭经审查认为,这两个案件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行政庭副庭长、员额法官谢新向独任审判。原告系正阳县某某村民,2021929日向被告申请获知×××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被告收到后于同年1014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原告收到后以被告未对原告的申请事项做出针对性告知,故诉至法院,在庭前调解过程中,谢新向运用沟通协调的方式,向被告释明原告申请事项的内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被告针对原告的申请作出补充答复并送达原告,原告实现诉求后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实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今年6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开始实行,该意见就进一步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促进行政争议诉前分流、健全简易程序适用规则、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出了详细规定。及时解决了当前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影响提升审判效率的一些难题。《意见》颁布后,该院行政庭根据《意见》精神,结合这两起案件的案情,首次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落实了繁简分流工作,大大节省了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责任编辑: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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