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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和非诉信访案件高发应予重视

  发布时间:2021-02-01 09:24:41


 

近年来,法院诉讼和非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这些信访人选择春节或每年的全国“两会”“和国庆等特殊时期上访。尽管基层有关部门反复做工作,但信访者以“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刻意进京信访,故意给基层单位施压,以期满足自己的诉求目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逐渐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也是当前基层法院不得不面对的一项工作难点,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审判、执行工作工作的开展。

诉讼信访与非诉信访案件产生的原因。

 一是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当事人对司法功能预期过高,一旦判决达不到自己的预期或执行不能,败诉一方误认为法院裁判不公,不走正常的法律程序申诉而选择信访渠道解决而上访。

是提出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而上访。有些案件当事人动机不良,投机心理,只站在自身利益上思考问题,提出一些超越法律的过高要求和无理要求,想获取利益,捞到好处。故意制造事端,既不讲法,也不讲理,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认为只有上访才会得到重视,问题才会得到更好的解决,只有把事情闹大,才会引起关注和重视,有的以越级甚至进京访为要挟,企图获取高额赔偿。

三是法官原因引发上访。少数办案人员法言法语表达不清,对当事人正当要求不予理睬,使小事逐渐演变成大事,逐渐发展成信访案件;有些办案人员不善于或者不愿意对来访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没有耐心倾听来访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以“愿上哪告就上哪告,愿找谁就找谁”的态度一推了之,结果把本不应该信访的案件“逼上梁山”。

  四是诉讼代理人不严肃。一些所谓的代理人出于利益考虑,在盲目承诺包打官司而败诉后,便给出与法院裁判结果不一致的不合理解释,而且这些不合理解释恰恰迎合当事人的求胜心态和利益需求,于是激发当事人信访闹事。

    五是执行不到位。有的案件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力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真正的保障,于是一切怨气全部归于执行不力,引发信访。

   建议:一是做好立案释明工作。为了让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明白并接受不立案的原因,要根据提交材料的情况,或一次性补正书面告知,或不属本院管辖释明后退回材料,或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立案等要及时给起诉人、申请人明确的答复,打消顾虑。

 二是切实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从信访案件来看,大部分信访案件因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又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引起的,主审法官应当做好判后释明工作,使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纵然仍不服判决,可以通过上诉、申请再审、申请监督等渠道依法救济,而不是到处上访。

 三是建立院长接待制度。为切实解决来访群众的实际诉求,由院长轮流接访,以避免信访人得不到满意的答复造成上访。

 四是提高法官素质,完善诉讼接待礼仪。每一位法官及其司法辅助人员文明接待,耐心讲解法律,防止因态度冷漠、言语生硬、作风拖沓,造成当事人的逆反心理和工作被动。 

 

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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