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你申请执行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现在可能在正阳县某银行当保安,希望你能跟我们一起到现场确认。”2019年6月1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在正阳县某银行办理查询业务时,发现该处保安很像自己手中案件的一名被执行人,便立即给申请执行人打电话。
据悉,李某经营农业合作社,被执行人危某销售种子和农药。2018年5月19日,危某从李某处购买了价值为9500元的花生种,并出具欠条一张,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危某一直不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危某,但危某一直不愿履行还款义务,也不愿到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经查, 危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根据所查到的户籍资料信息,记住了危某的大致长相。2019年6月10日,执行人员蒋宏凯在正阳县某银行办理查询业务时,发现大厅保安很像被执行人危某。蒋宏凯并未惊动危某,而是迅速联系申请执行人,进一步确认被执行人的身份。确认无误后,蒋宏凯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执行干警立即赶到该银行,危某看到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一脸茫然,随后低下了头。
目前,危某在执行干警的劝导下,已履行执行案款3000元,余款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约定三个月内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