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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正阳:账上有钱不愿还 公司被罚五万元

发布时间:2019-06-12 15:18:50


    2019年6月5日,河南某建筑公司因有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而被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民法院罚款5万元。

    据悉,2014年5月22日,河南某建筑公司因投标某项目向申请执行人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40万元。后因未中标,该公司分两次向申请执行人要求退还保证金各20万元,申请执行人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业务时因操作失误两次向该公司退款共计60万元。2018年11月底,正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该公司返还不当得利款20万元,但该公司一直未返还该款。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以公司经营困难,无还款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多次查询后,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有存款,遂对该笔存款进行冻结。2019年6月5日,该公司负责人再次来到法院,称因法院对其账户实施冻结,影响了公司经营,要求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解冻,同时表示只要对其账户进行解冻便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鉴于该公司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50000元的决定。2019年6月11日,法院强制扣划了该公司不当得利款20万元和5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正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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