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不懂法,以为能拖几天是几天,没想到把事情弄成这样。”2019年2月21日深夜,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被执行人张某懊悔地说。
原来,张某霞等三人与被执行人张某系兄妹关系,其父母在正阳县南环城路有一套两间四层楼房。2017年4月4日,其母亲王某去世。兄妹四人在母亲去世后对该套房产的分割产生异议,后诉至法院。2018年4月22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愿意支付给张某霞等三人每人各100000元,该房产归张某所有,但张某一致未支付该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称自己无钱履行付款义务,而张某霞姐妹三人多次到法院大闹,扬言如果法院不能把钱执行回来,就吃住在法院。2019年2月21日,在正阳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将张某拘传至法院,张某仍以自己无还款能力为由拒不付款。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至深夜22时,张某同意支付部分款项,但需要和家人联系。张某家人随后赶到法院,其儿子一听要掏钱,立即寻死觅活大闹起来,并扬言要在法院自杀。执行法官看到张某儿子情绪激动,立即对其进行安抚,并再次告知张某及其妻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带来的严重后果。张某及其妻最终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第二天上午将100000元案款送至法院,余款和三名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