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是正阳人,你们怎么还跑过来执行?你们是不是在我家门口守几天了?要不是我想家,你们肯定逮不住我。”被执行人王某被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带上警车后,郁闷地说。
据悉,王某强在正阳县兰青乡从事粮食收购和销售,被执行人王某在濮阳市濮阳县某镇同样从事粮食收购和销售,二人因业务来往而相识。2015年、2016年两人经协商,王某向王某强购买小麦共计款1645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此款经王某强多次催要,王某一直拖欠不还。王某强无奈之下将王某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立马失去了联系。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穷尽各种执行手段,但王某依然不为所动,且拒接一切陌生来电。经查王某家住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某镇,2019年4月14日,法院组织干警赶往濮阳市。但当执行干警到达濮阳后,被执行人却不知所踪。为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经过两天蹲守,于4月16日凌晨5时45分将刚回到家中的王某逮了个正着。王某看到执行干警后,大声叫喊,引来众多群众阻扰。承办法官果断作出决定,一边让三名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离现场,一边和周围群众周旋。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周围群众得知王某是因借款不还被带走时,逐渐散去。被执行人王某原本认为其不是正阳人,即使不还钱,法院也不会把自己怎么着,当他看到执行干警犹如神兵从天而降,又试图通过呼喊让周围群众阻挠干警执法,后来在远处看到周围群众也散去后,知道自己再抵抗也是做无用之功,便同意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