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了这么久还是没躲过。”2019年4月16日,当河南省驻马店正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出现在张某面前时,正在平舆县某处工地开推土机的张某一脸平静地说。
2015年,孙某受雇于被执行人张某,在正阳县彭桥乡某农牧有限公司打工。
2015年12月10日,孙某在工作期间摔伤,导致右足根骨骨折,孙某受伤后被张某送至医院治疗。后经鉴定,孙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孙某将张某诉至正阳法院,2017年12月19日,法院判决张某向孙某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48171.46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但张某称自己在外边打工且无还款能力。2019年4月16日,经过多方查找,执行干警得到线索,张某在平舆县某处工地打工,便立即赶到平舆,将正在开推土机的张某逮了个正着,同时扣押了张某停放在工地的轿车一辆。
目前,张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