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对于八旬老人温某来说,长子温某明的所作所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更伤了老人的心。
据悉,温某与妻子(1976年8月1日去世)共育有二子,妻子去世后,温某不辞辛苦把两个儿子养大成人,并娶妻生子,但长子温某明成家后一直不和父亲往来,温某随次子生活。现因温某年迈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次子生活也困难,不得已将温某明诉至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温某明于每年3月30日向温某支付赡养费4606元,在执行过程中,温某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2018年11月,执行干警依法对温某明实施拘留,但温某明依然不愿履行赡养义务。2019年1月11日,执行干警再次将温某明带到法院,温某明态度强硬,称宁愿坐牢也不愿掏钱。为维护老人合法权益,正阳法院再次对温某明作出了强制拘留15天的决定,并表明,如其屡次不知悔改,法院将以拒执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