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马上还钱,要是因为这事,我再受个处分就不值了,麻烦你们赶快帮我把失信信息撤了吧。”2019年3月6日,家住正阳县某乡的杨某来到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民法院,主动要求还款。
据悉,2017年5月23日,正阳县某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与杨某签订《花生机械供销合同》,向其提供花生种植机械共计款61000元,并约定2017年6月底前付款。约定到期后,杨某一直未付款。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找到杨某,杨某均称自己无钱还款。经查,杨某系正阳县某乡某村村干部,且杨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申请执行人称其有还款能力,法院随即将杨某纳为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3月6日,杨某主动来到法院,称是因为担心其村干部身份受到影响,所以才慌忙赶来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