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种植罂粟卖钱圆致富梦,却触犯了刑律。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余小秀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现年55岁的正阳县彭桥乡农民余小秀,看到本村农民靠勤劳的双手发了家致了富,内心羡慕不已,自愧自己年龄大,没有什么致富本领,但却想起了一个致富的锼主意---种植毒品,便于2009年农历正月的一天,把一包罂粟种子种在同村村民王某家的老房子院内。今年5月她种植的566棵罂粟开花结果。余小秀自以为种在老房子院内别人看不见,上演了掩耳盗铃的一幕。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她种植的罂粟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小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归案后被告人余小秀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