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陈某菊、赵某子等8名被告人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判处主犯陈某菊、赵某子有期徒刑八年。此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正阳第一起判决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也是该院打响了扫黑除恶战役的“第一枪”,当地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正阳县法院坚持人民参与、人民见证、人民检验,坚持依法惩治、严把案件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朗朗青天。
院长审案,网上直播,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去年 9月6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正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阮某喜等12人寻衅滋事犯罪案件,梁某松、周某清等8人非法拘禁犯罪等涉恶案件,主管院长带头坐堂审案,并当庭宣判,庭审过程全程网上同步直播,当日点击量达5千余人次,彰显了正阳法院“有黑必打 有恶必除 除恶务尽 ”的坚定决心。
正阳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公安局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等60余人在现场旁听庭审。“这真是一堂鲜活生动的法治公开课,通过庭审直播,让黑恶势力接受人民的审判,不但有力打击了盘踞在当地的黑恶势力,更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 省人大代表、正阳某有限公司经理王菲说。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正阳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县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扫黑除恶作为“一把手工程”,集中力量全力推进。2018年以来,共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2件,判处犯罪分子114人,起到了强大的示范效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院干警要从维护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出发,院长要亲自挂帅,抽调精兵强将,坚决打赢这场硬仗。”正阳法院院长张元真要求。
严把关口,不枉不纵,让定罪量刑“过得硬”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般参与人员多,涉及罪名多,作案次数多,跨越时间长,成员所起的作用不同,在每个被告人定罪量刑上,需要办案人员严谨、细致、精准地进行审理和判断。正阳法院办结的黑恶犯罪案件,做到了无一改发,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正阳法院刑庭庭长说。
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结的陈某等8人寻衅滋事案,是一起典型的“软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团伙骨干成员固定,在半年时间内采用轮流盯梢、家中纠缠、单位滋扰、别停车辆等方式作案6次,作案手段复杂多样,行为性质具有“打擦边球”的特点。审判人员严格按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准确定性,精准量刑,根据8名被告人在团伙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次数、行为后果等,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八年六个月到两年一个月的有期徒刑,做到罚当其罪。
为确保打击黑恶犯罪不枉不纵,该院组建了专业审判团队,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办案手册》等文件,明确目标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完善斗争措施,将“稳、准、狠、快”贯穿到每一个案件中。
在办案中,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将专业审判与公民是非观结合,实现有机统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件19人次,参审率达82%。
“该院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不人为拔高、不降格处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正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黎明说。
阳光司法,号角嘹亮,让人民群众“感受得到”
正阳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优秀庭审、优秀文书、优秀案例“三优工程”,将涉黑恶案件全部纳入公开庭审观摩范围。以“不搞排练、不走过场”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大到庭审程序,小到着装用语,全面接受法官同行和社会各界监督评议。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深度融合。
正阳法院主动邀请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扫黑除恶工作。在重大、复杂或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恶案件中,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院特邀监督员50余人次旁听庭审8件,充分发挥了代表委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的作用,有力拓展了办案社会效果。
该院还积极打造立体化扫黑除恶宣传平台,利用主流媒体、“两微一网”,深入报道扫黑除恶重点案件、重大进展。精心制作宣传册、倡议书,组织发放传单、张贴公告等活动46次,用公平守望平安正阳,用正义守护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