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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阳光雨露

发布时间:2019-05-10 17:36:46


-----正阳法院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纪实

  

    优良的法治环境,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阳光和雨露。近年来,正阳县民营经济发展迅速,目前有民营企业近40多家,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新形势下,正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将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落实、落细,服务和保障好民营经济发展。

    “民营企业是民事诉讼的重要主体。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直接关系民营企业的利益,甚至是生死存亡。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直是正阳法院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始终是正阳法院的一道‘必答题’。”正阳法院院长张元真如是说。

                                        主动服务更到位

    为了从机制、体制上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正阳法院将服务触角延伸、再延伸。从方便民营企业诉讼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整合资源、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的思路。强化民商事审判保护职能。科学调度审判力量,形成专业化审判团队,不断提升审判效率和质量。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在立案环节做到随到随立,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优先受理、优先审结、优先执行,依法快审、快结。强化“全程、全面、全员”调解模式,加强政策性、敏感性案件的协调力度,实现多方共赢。

    建立常态沟通交流机制。出台了保护民营企业的意见,与工商联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民营经济发展动向,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强化调解对接机制,统一调解尺度,避免盲目调解侵害当事人权益,引发二次纠纷。依托便民诉讼网络和人民调解网络,形成梯坎式纠纷解决的方式,简单纠纷由人民调解员调解解决,复杂纠纷由多方联动共同调解处理,形成各司其职、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去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3次,联动调处纠纷5起。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特别困难的民营企业,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对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用保全措施,尽量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优先办理民营企业申请财产保全案件。积极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柔性司法等司法方式履行审判职责,积极通过分期履行、给予宽限期的方式,有效化解民营企业涉诉矛盾纠纷。

    加强法律服务,规范经营行为。组织法官主动走出机关,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政策法规讲座和法律培训,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遇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促使其了解市场规则增加抗风险能力。加强对新类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合同违约、借款纠纷等案件,依法保障困难企业的生产力,保护职工权益、生计。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开展专题法制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民营经济的法治氛围。今年以来,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6次,解答民营企业的法律咨询150余次,发布典型案例3个。

                                          安全保障更深入

    法治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正阳法院始终贯彻“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理念,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注重对民营企业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全面保护,对于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依法坚决予以制裁,对民营企业合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保护。

    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定点联系制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定点联系一家辖区民营企业,结成帮扶对子,为民营企业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法官共走访民营企业27家,通过送法进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防范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还对辖区民营企业提起的各类诉讼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提供诉讼引导和跟踪服务,做到依法快立快审。加大涉企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对涉及企业用工、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民事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尽力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裁量意见,努力实现良好的办案效果,涉企案件调解率达78%。

    2018年6月,一起执行异议案件摆到正阳法院执行法官的面前。某民营企业刚购置不久的二手房产被法院查封,因房产系该企业的主要办公场所,如被法院处置将严重影响公司经营。接到执行异议申请后,该院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召开听证会,又与法官、书记员一同实地走访,了解到该民营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向被执行人王某购买了涉案房产,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在付款当天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但是在当天双方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因王某未带齐过户所需的全部证件材料,没有成功办理过户手续,此后王某的债权人胡某持法院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拖欠欠款,根据胡某的申请,法院查封了涉案房产。

     “经过调查,发现该企业已付清房款,并实际占用房屋,也缴纳了房屋占有使用期间的物业费用,且对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不存在过错,应当支持其申请。”法院依法对涉案房产予以解封。

     “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法院!异议申请得到支持,增强了我们对法治环境的信心!”。

    去年以来,该院审查民营企业提出的财产保全异议申请和执行异议申请5件,依法解除查封措施3件。

                                        平等保护更全面

    在市场经济下,资本融合不断深入,随之产生的纠纷也不断出现。如何切实平等全面地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成为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又一挑战。

    对于民营小企业和大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去年以来,该院依法审结涉金融借款、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31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要素顺畅流通。依法审理民间借贷、股权转让等案件9件,帮助困难企业盘活融通资金,保护各类投资主体退出公司的权利。

责任编辑: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 王树恒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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