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热天你们跑来,真难为你们了,我们真的非常感谢……”。鲁大缠的女儿鲁秋云非常激动地说。这是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精心推出司法鉴定便民措施,深入当事人家中为一名“植物人”提供上门鉴定服务的一个缩影,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2017年12月5日14时50分,王某驾驶皖kR586x号轻型普通货车沿213省道行驶到正阳县王勿桥乡便民路段时,因行车操作措施不当与前方同向鲁大缠驾驶,王英乘坐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鲁大缠、王英、腿部、腰部、头部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勘察,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缠大缠、王英无事故责任。鲁大缠、王英出院后,王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没有赔偿其经济损失而向正阳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伤残级别鉴定申请书。
正阳法院负责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干警接到鉴定申请后,立即对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鲁大缠、王英夫妻均已70多岁,且双双受伤成“植物人”。鲁大缠上有一个95岁的老母亲,下有两个10多岁的孙子,其儿子于2007年因脑溢血病逝,媳妇远走他乡至今杳无音信,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是村里的贫困户。早已成家立业的两个女儿便上门伺候已成“植物人”的父母亲,面对父母亲需到鉴定机构去鉴定伤情,可两位老人又顶不住来回奔波颠簸。
承办干警刘根富、孙伟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积极为当事人鳞选鉴定机构,可选定多家鉴定机构,均已各种理由拒绝上门鉴定,后孙伟、刘根富积极与安徽高城司法鉴定所取得联系,把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向鉴定机构作出反映,并诚邀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登门鉴定。8月1日,安徽高城司法鉴定所驱车280公里,经过4个多小时的旅途奔波,来到正阳县王勿桥乡赵庄村鲁大缠家为其夫妻做了伤残鉴定,承办干警的这一举动深深地打动了鲁大缠的家属,鲁大缠、王英的两个女儿对承办干警连连表示感谢。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心系群众,解民之所忧,不断创新服务举措,通过预约服务,上门诊断等方式,为伤残严重的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上门服务。减少当事人奔波之苦,方便群众诉讼,令当事人及其亲属无助的心得到安慰,受到申请鉴定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同时,下乡开展巡回法庭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群众诉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