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我县部分乡村存在着一些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分家不养老的现象。“儿住瓦房孙住楼,老头老婆住村头”,有的老人甚至住在危房内,儿女对年迈的父母不管不问,经济上不支助,生活上不关心,老人生病得不到及时医治。有些子女具备赡养条件和能力,却给老人分户,让老人争当贫困户、低保户,这也是不符合政策的。这不仅不利于老年人安度晚年,更影响制约着全县和谐稳定的大局以及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
正阳法院在公开信中,详细阐明了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赡养老人的种种规定,以及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还在公开信中向全县承诺,今后凡是正阳县农村地区发生赡养纠纷的,正阳法院将配合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共同做好教育、化解工作,努力促进家庭和谐。对赡养纠纷案件,将开辟绿色通道,免收诉讼费用,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电话预约,登门立案,对符合条件的可以先予执行。赡养案件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到田间地头、村委大院现场开庭,组织当地群众旁听庭审,以案说法,让不孝子孙在乡里乡亲面前抬不起头。凡不履行法院判决、调解的,将严格依法强制执行。对不履行赡养义务,构成虐待、遗弃犯罪的,将与公安、检察机关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公开信中还公布了法律咨询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求助。
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了赡养纠纷案件47件,审结43件,其中判决13件,调解11件,撤诉17件,驳回起诉2件,调撤率为65.11%。在审理农村赡养案件中,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选择典型赡养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加大赡养案件执行力度,教育引导子女主动承担赡养义务,使脱贫攻坚形成内外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