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多元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河南省正阳县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调解年活动,运用多元调解法调解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7.7%以上。
实行梯次调解法。即根据案情难易程度,首先由主审法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审判长或副庭长与主审法官一同查找症结并一起调解;如仍调解不成,经过庭审后,由庭长主持调解,若是重大疑难案件或会产生信访的案件,主管院长则参与调解。
集体调解法。对于那些当事人情绪激动、固执己见、矛盾易激化的案件,让合议庭集体出面调解。在集体调解时,注意密切配合,合理分工,口气一致,调解统一,形成合力,促成调解。
借力调解法。对于那些通过老乡、同学、战友、朋友、亲戚来打招呼说情的案件,巧借东风,因势利导,将利害关系向说情人讲清楚,让说情人去做当事人的工作,利用当事人对说情人的信赖,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调解前移法。立案庭坚持“调解前移”,对起诉时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由立案庭法官进行调解,以减轻审判部门的工作压力,民商事审判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实行“优先调解”制度,围绕惩罚犯罪,合理维权,息诉息纷目标,做好调解工作,行政审判将依法判决与协调和解有机结合起来,做好案外调解工作。
“面对面” “背靠背”调解法。在调解案件时,注重依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选择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采用“面对面”式调解,邀请双方当事人质辩,当面交流沟通,从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对争议较大,民事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且当事人对立情绪容易激化的案件,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让一方当事人先回避,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征求各自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多讲对其不利的地方,使其正确认识到案件也有对其不利的地方,期望值不能太高,比如原告凭借条来打官司,被告以诉讼时效抗辩的,但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又不十分清楚,或者在履行合同中双方都有一定过错的案件,就要对各自我讲对其不利的因素,以建立调解的基础,在双方意见相近或吻合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院还积极探索调解新方法、新途径,他们一是根据全程调解的要求,他们制作了全程调解示意图,对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判后五个环节的调解进行明确界定,使调解在阳光下进行。二是拓宽调解领域。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并登记后,暂缓立案,由法院引导当事人到纠纷地的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这样既解决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不畅的问题,又整合了调解资源,让当事人感到立案不难。三是建激励机制,提高法官调解的积极性。该院以调解年活动为契机,开展了百日调解竞赛活动,对调解先进庭、调解能手给予重奖,对调解任务不达标的庭室给予经济处罚。通过奖罚并举,在全院营造出“人人重调解,全员齐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