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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发布时间:2017-02-17 10:43:24


    恶意拖欠9名员工的劳动报酬,面对劳动部门的责令支付,竟然玩起了“躲猫猫”。1月15日下午,河南省正阳县法院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手下有20多名工人。其公司大部分股份为张某所有。2014年,张某拖欠李某等9名员工工资2.9万元。同年12月3日,县人力社保局责令张某支付工人工资,张某在接到指令书后,仍未在指令期限内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便逃离正阳,将手机停机,玩起了“人间蒸发”。直到去年11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对自己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事实供认不讳。 

    恶意欠薪案件涉案的被害人比较多、犯罪金额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为此,该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对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要求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案件,设立专门窗口,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缓、减、免交诉讼费;对“恶意欠薪”者,将其纳入黑名单。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拒不支付报酬的行为重拳打击、从严惩处,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讨回了公道。同时,该院还充分借助网络、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介,积极宣传打击拒执罪和恶意欠薪罪工作情况,营造了惩治拒不执行裁判和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舆论氛围。

    至目前,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3起,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查7 人,对5名犯罪分子依法判刑。该院重拳打击“老赖”,维护社会诚信的决心,提高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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