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正阳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 部门概括
正阳县人民法院位于正阳县西环城建设路西侧,2016 年全院实有在职人员1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08人,事业编制人员20人。正阳县人民法院下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金融庭、行政庭、审监庭、审管办、法警大队、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综合室、技术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会等19个庭科室,下辖熊寨、王勿桥、陡沟、铜钟、汝南埠、寒冻、真阳七个人民法庭。2015年度共受理各种案件5206件,结案4530。
二、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正阳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为1324.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324.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324.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5.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4.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9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三、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 工资福利支出535.64万元,主要用于全院干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方面支出。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564.67万元,主要用于全院日常运行办公、维修、水电、司法救助、退诉讼费等以及办案交通、差旅、印刷、宣传等方面支出。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定补方面支出。
(四) 住房保障支出40.49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 项目支出28万元,用于司法警察换装及人民陪审员方面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