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正阳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为使会议精神迅速贯彻落实,当日下午,正阳法院立即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讲话精神,要求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章意识,时刻警醒不越底线。
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全院干警深入领会省纪委副书记汪中山和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关于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绷紧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这根“弦”,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增强反腐倡廉的决心。
全面把握,进一步落实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纪检监察部门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党规衡量党员干警行为,决不能把执纪的底线退到法律的底线上去,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并执行到位。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小节抓起、从日常抓起,通过信访核查、舆情分析、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提耳朵、扯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以啄木鸟精神盯住“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不放,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最大限度保证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避免滑向腐败深渊。
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惩法官腐败。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整改不到位,都要实行“一案双查”,一律从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院领导受到处理的,要追究院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受处理的,要追究分管院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一般干警受处理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本部门廉政监察员的监督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使失责必究成为常态。
明确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院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会议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敢于较真,注重日常,防微杜渐。二是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廉洁司法。针对党员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诫勉谈话,对违纪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三是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