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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荣获全市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03-23 10:50:43



    3月16日,正阳县法院被驻马店市人民法院授予“全市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正阳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深入发掘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中的热点、亮点及焦点,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2015年以来,该院在各级媒体共发表司法宣传稿件539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发表140篇。

    统一认识,把司法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全院各部门共同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该院先后选调得力干警到办公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司法宣传工作,把司法宣传工作做大、做强。加大物质投入,在财力和装备上给予充分保障,配备了先进的数码录像机、数码相机、打印机等设备。

    创新工作机制,构建高效联动的大宣传格局。该院各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打造全院宣传工作一盘棋的总格局,保证司法宣传渠道的畅通,要求各部门设立专门的司法宣传信息员联络员,把司法宣传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对司法宣传工作进行量化,将量化指标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并定期进行书面通报。在年底岗位目标考核时,严格按照完成的具体情况进行考核。

    突出宣传重点,助推法院整体工作不断提升。该院确立新闻宣传服从和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原则,紧紧围绕全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重点进行深入报道,因势利导,注重实效,弘扬正能量,适应新常态。在宣传执法办案是法院第一要务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先进、做先进、展示法院良好形象的宣传报道活动,为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增强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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