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正阳县法院对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的指导力度大

发布时间:2016-03-11 17:57:11


    新年伊始,正阳县法院针对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该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一是查找症结,对症下药。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施行以来,该院共立小额诉讼案件52件,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的案件仅有25件,究其原因,一是虽然标的较小,但争议较大,不宜适用。二是当事人有异议,不能适用。三是被告找不到,审理周期长,不想适用。四是法官担心风险大,怕当事人闹访,不敢适用。针对这些情况,该院多次召开民事工作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专项部署,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消除了顾虑。

    二是统一操作规程。在本院立案大厅放置小额诉讼程序指南,并印制宣传彩页,发放到当事人手中,从起诉、权利告知、内部案件流转期限、异议处理、举证期、答辩期、庭审程序、程序转换的原则、情形及申请再审的条件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

    三是简化庭审方式,灵活组织庭审。在相关法律法律文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后,可随时开庭审理。庭审中不区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允许当事人在举证的同时一并发表辩论意见。

    四是简化法律文书,实行“要素式”裁判。裁判文书格式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再次简化,仅要求文书认定事实表述清楚、适用法律依据明确、裁判结果正确适当。

责任编辑:张凌飞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