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10人,事业编制20人,离退休人员43人。下设办公室、机关后勤中心、政治处、监察室、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金融庭、审管办、法警大队、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综合室、技术室、机关党委、工会共20个庭室及真阳、熊寨、王勿桥、寒冻、汝南埠、铜钟、陡沟七个人民法庭。
2014年全年受理各种案件5328件,审结4716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正阳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65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56.39万元, 2013年初结转和结余195.7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483.2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13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15万元,2014年度结余168.84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3.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共安全支出132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省级文明单位奖金、聘用人员开支、“三公”经费开支、日常办公开支、办案开支。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支出、生活补助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正阳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68.7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用车购置及运行护费决算161.8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2、2014年度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6.95万元。主要用于招待来我院人员的公务就餐。2014年度共接待249批次、1758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