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2014年度全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正阳法院被授予了省级文明单位的殊荣。
近年来,正阳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当中,努力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文明素质,做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塑造了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法院新形象。该院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荣获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这次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志着该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省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对正阳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今后该院将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公正执法为主线,以热情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正阳经济发展和和和谐稳定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