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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德芳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5-05 15:50:37


    全国法院个人一等功获得者,正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潘德芳又获殊荣。在近日最高法院举办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上,潘德芳被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河南省三级法院中有5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潘德芳是其中之一。据悉,这是全国法院设立少年法庭以来仅有的一次表彰活动。

    现任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的潘德芳,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每一名少年犯作为孜孜以求的目标,不断探索未成年人帮教新路,用母亲般的爱在每个少年犯的心间播撒希望的种子,用温暖滋润曾经凋零的花儿,让其重新绽放。

    她办理少年犯罪案件不以宣判为案件终结,而是把教育挽救工作向审判过程的前、后两头拓展,通过警示教育和帮教回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挽救失足的孩子。一方面,扎实开展庭后延伸教育、拓展帮教工作,对于那些被判处监禁刑的少年犯和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失足少年制定帮教计划,逐一建立“回访档案”,定期进行回访考察,教育感化失足青少年,引导他们走回正道健康成长,鼓励他们继续上学或学得一技之长。在她的帮教下,很多多失足的孩子找回了自我、获得了新生。另一方面,她把审判职能向前延伸,与多个学校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兼任多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 结合具体案例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给学生上法制课,选择典型案件组织学生模拟开庭,组织学生参观法制长廊、观看微电影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每学期开学时她都走进校园,为组织模拟法庭,举办主题班会,上法制课。近年来,她已为辖区的初、高中和小学上法制课20多场次,组织模拟开庭7次、组织学生参观法制长廊6次,观看法制微电影9次,受教育学生达五万人次,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效的预防了校园犯罪的发生,全县未成年人犯罪呈下降趋势。

    近年来,经她审理的近300名犯罪的未成年人,有60多人重返校园,30多人考上大中专院校,多人学习技术成为致富能手。2013年经她判处的24名少年犯有两人考上了大学,有9名重返了校园继续学习。2014年又有两名学生重返校园,

    被近200名失足青少年亲切的称为 “妈妈”!

    她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少年犯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成为关爱未成年人的典范。潘德芳先后被县、市两级法院评为先进个人,获得正阳县“十佳政法干警”、正阳县劳动镆范、“驻马店市十佳文明政法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个人一等功。

责任编辑: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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