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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女人占便宜 生活用品全靠偷

发布时间:2015-05-05 09:19:05


    有这么四名留守妇女,爱贪占个小便宜,从身上穿的到生活上用的,基本上不用自己花钱去买,她们经常出现在商店和各类市场摊点,见啥偷啥,几乎所有生活用品全是偷。常言说说得好:贪小便宜吃大亏。日前,正阳法院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张某、薛某、石某各拘役五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

    河南省正阳县慎水乡农民刘某、张某、薛某、石某,均是留守妇女,除在家平时照看孩子外,还经常赶东集,上西集“捡桃”(暗语,偷东西的意思),她们分工合作,有人掩护、有人偷、有人运。2014年7月的一天, 刘某、张某、薛某、石某窜至正阳县熊寨镇南北街一家服装店,其中刘某和店主小李谈价钱,一谈就好长时间,而令小李预料不到的是,此时的张某则在旁边作掩护,薛某、石某迅速取下身边的几件衣服塞到事先准备好的袋子内,得手后便匆匆离开。小李在随后整理店里的衣服时,才发现四条女士短裤不见了,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刚才是被蓄意“引开”了。她立刻到店外张望,这群女子早已消失地无影无踪。随后刘某、张某、薛某、石某又来到孙某的地摊上盗窃四双男士拖鞋。在另一地摊上盗窃了三颗白菜和两抓香蕉。同年8月5日,刘某、张某、薛某、石某窜至正阳县彭桥乡,在闵某的干货冻肉店内,盗窃四只生鸡、生鸡腿、生鸡爪、佐料等物。得手后,又来到余某的服装店盗窃四套童装。乘车返回县城后,又盗窃了十几个西瓜。

    今年1月的一天,正阳县袁寨街黑某的服装店内进进出出,浩浩荡荡的队伍让店员误以为“好生意”要来了。但黑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这群女子竟是“偷衣大盗”,刘某、张某、薛某、石某在店内盗窃四条枕头套、两个胸罩、10余件衣服。他们四人在作案中,石某负责偷东西、张某和薛某负责掩护、刘某负责运赃物。翌日,四女子在彭桥偷东西回来的路上被民警抓获。据刘某、张某、薛某、石某交代,他们爱占小便宜,不敢偷值钱的东西,偷这些小东西都是自己用,省得花钱买,偷回后四人平分。从去年6月至今年1月,刘某、张某、薛某、石某疯狂作案5起,偷女裤、童装等衣物达130多件。桃、蔬菜、鸡、鱼、肉等生活用品折合400多公斤。

    在法庭上,面对检察院的指控,4名女子低着头一一承认,法院认定4女子构成盗窃罪,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本案的作案方式比较典型,即以买东西为由,趁商家不备从而实施盗窃。这类案件屡屡发生,作案方式多种多样,但大多都是以分散商家注意力为手法。在此,希望商家加强防范,即使再忙也要留个心眼。此外,一些店主认为自己卖的是小商品,东西被盗了不去报案,店员发现丢了东西,因为害怕受罚或辞退,干脆自己赔偿自认倒霉,也不报案,这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法官提醒一定要及时报警,以便及时抓获犯罪分子,挽回损失。

责任编辑: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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