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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强制执行一起五户农民承包土地不当得利

发布时间:2013-10-29 09:21:05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对于正阳县慎水乡小邹寨村农民左某来说,今年10月14日是他特别高兴的日子。因为,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正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现场监督下,对该五户农民侵占的9.4亩土地进行了强制执行,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原告左某与被告左某某等五人均系正阳县慎水乡小邹寨村村民,1996年秋季原、被告所在的村民组进行第二轮土地重新分配,原告因当时患病在外住院治疗,村里并未分给原告耕地,后来原告多次与有关部门协商要求分地,后经村委研究决定,将村里预留的12.5亩机动地交由原告耕种。村委研究决定后,告知左某某等五户村民将该宗土地归原告耕种,部分村民遂将自己耕种的3.1亩机动地归还给了原告,被告左某某占的2.5亩、李某占的2.5亩,张某占的1.7亩,刘某占的1.7亩,王某占的1亩,共计9.4亩拒绝归还。

    左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该9.4亩土地返回给原告左某所有,因左某某五人拒不履行判决,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在立案后,法院立即向五被执行人左某某、李某、刘某、王某、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动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今年6月小麦收完后,五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退出土地的义务,反而在该土地上继续种植花生。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召集村民座谈协调,但最终未能达成和解。正阳县人民法院遂后发出强制退出土地的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6月25前退出该土地,逾期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五被执行人撕毁公告,拒不履行判决,并强行将土地耕种。与此同时,几位村民公然抗拒法院执行,雇来大型拖拉机犁地,在执行标的土地上抢种上了花生。后因该案涉及的执行的土地已种有花生故无法执行,遂终止执行程序。今年9月该案恢复执行,虽经执行法官多次说服教育,五被执行人花生收获后又强行种麦,并煽动同村不明真相的村民阻拦法院执行。

    因此案涉及农民麦播问题,且现在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关系当事人实际利益,双方矛盾尖锐,对抗情绪大,执行局法官对此案高度重视。为了不激化矛盾,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制定了和谐执行在前、强制执行在后的执行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对此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同时启动联动执行机制。在村委、派出所大力支持下,正阳县法院执行人员又和镇里和村委会一起做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数次对五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做思想教育,释法明理。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及法律后果,但五被执行人态度强硬,坚决要求种麦,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协助、支持下,执行法官强制将五被执行人强占的9.4亩耕地收回,交与申请执行人左某,左某请来了拖拉机耕种完毕,该案得以执结。

                                                                   河南省正阳法院 王树恒 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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