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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和谐执行执结一起涉访积案

  发布时间:2012-07-05 10:29:41


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促进和谐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义不容辞的职责。为彻底解决问题,消除积怨,体现司法为民与人文关怀。6月28日,河南省正阳法院执行局专会同人大、政府共同化解了一件长达8年涉诉信访积案。

    2005年10月9日刘某、杨某诉被告王某、张某要求平分房地产拆迁补偿款。正阳法院开庭审理认定:原、被告双方实际共同出资购买正阳县新阮店乡某经营处房地产关系成立,后该房地产因修吴黄公路被国家征用,所得补偿款146000元被二被告领走,为此,二原告要求分得,双方成讼。正阳法院判决原、被告双方应均等分配该宗房地产的补偿费用。被告不服上诉,经过一、二审被告仍不服,于2009年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省高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指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在审理期间,二被告多次到中央、省、市信访窗口上访反映情况,市中院维持了正阳法院的判决。二被告认为判决不公,又到中央、省、市信访窗口上访,拒不还返二原告补偿款72300元。原告申请执行,在法院执行中,二被告并多次进京上访。

在这次清积活动期间,执行人员多次给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家属做工作, 若强制执行,难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该院决定以和解执结方式结案。他们组织由当事人、代理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听证会,反复进行说服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建议当事人站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换位思考,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互谅互让,寻求化解矛盾的方法、途径,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刘某、杨某自愿一次性支付给张某壹拾万元整作为该宗土地对张某的拆迁补偿,张某表示不再纠缠,不再上访,双方达成了协议。至此这起长达8年的信访积案顺利执结。

此案的执结,实现了多方共赢的目的。一起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的陈年旧案,终于在双方当事人均感满意的情况下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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