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开展“除骄傲、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
五种不正之风表现在:
一是“骄横”。主要表现在:特权思想严重,听不得群众的批评和不同意见,甚至随意使用警械戒具,严重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甚至人身权利。
二是“冷漠”。主要表现在: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不能从内心关爱、体恤群众,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缺乏起码的同情心。
三是“懈怠”。主要表现在: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作风懒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
四是“私情”。主要表现在: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在办理案件时对请托关系人关照或偏袒;向请托关系人泄露审判秘密或其他内部信息。
五是“贪腐”。主要表现在: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接受吃请,收取红包,甚至向当事人索取贿赂;利用职务影响,充当“掮客”,从中索贿受贿。
以上“五除”专项活动,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96—2164057
0396—2164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