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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开展“五除”活动 对五种现象实行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1-05-31 17:28:13


正阳县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开展“除骄傲、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

五种不正之风表现在:

一是“骄横”。主要表现在:特权思想严重,听不得群众的批评和不同意见,甚至随意使用警械戒具,严重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甚至人身权利。

二是“冷漠”。主要表现在: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不能从内心关爱、体恤群众,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缺乏起码的同情心。

三是“懈怠”。主要表现在: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作风懒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

四是“私情”。主要表现在: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在办理案件时对请托关系人关照或偏袒;向请托关系人泄露审判秘密或其他内部信息。

五是“贪腐”。主要表现在: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接受吃请,收取红包,甚至向当事人索取贿赂;利用职务影响,充当“掮客”,从中索贿受贿。

以上“五除”专项活动,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96—2164057

          0396—216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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