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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执快结快履行 原告送旗表心情

  发布时间:2010-08-10 09:25:46


    日前,正阳县慎水乡农民孙艳红将一面“人民好法官,当代包青天”几个大字的锦旗送到正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祯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2008年4月19日,孙艳红以“停经8个月,疼痛10小时”到正阳县某医院分娩,因出现早产迹象,孙艳红之女出生后因早产儿重度窒息,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症转入该院新生儿科治疗,后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赔偿等问题双方协商未果,张艳红将某县医院告上法庭。正阳法院受理后,立即着手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送达应诉材料,并及时审理了该案,某医院对正阳法院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09年12月,驻市中院驳回某医院的起诉,维持原判。某县医院拒绝履行义务。2010年6月7日,孙艳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王祯结案后,一方面与某医院多次联系沟通,请他们支持孙艳红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另一方面做好孙艳红的解释工作,以取得他们的理解。随后,承办法官王祯又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和解,向某医院讲解不履行义务所带来的不利后果,要求某医院要换位思考,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经过多次登门做思想工作和组织双方调解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执行协议。

    经过三年的官司,一个多月就执结了,孙艳红以前想却不敢想过,为感谢法官为当事人所想,天一大早,孙艳红赶到法院,把锦旗送到王法官手里,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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