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人民警察,以能帮助他人调动工作为名诈骗钱财。4月23日,正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天佑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今年25岁的湖南省安化县大福镇农民徐天佑,整天做着不劳而获的发财梦。2006年徐天佑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正阳县的赵平(化名),经过一年多的网聊,赵平逐步“了解”了徐天佑,二人由网友变成了无话不谈的“亲密朋友”。2008年8月的一天,二人在聊天时徐天佑自称是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民警。2008年9月的一天,徐天佑身着配有警衔警号的警察制服又和赵平视频聊天,赵平对徐天佑警察身份深信不疑。通过聊天徐天佑得知赵平正在因调动工作而犯愁。于是徐天佑又骗称其哥哥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干部,能帮赵平调动工作,让赵平先拿15000元“活动经费”。调动工作心切的赵平于2008年10月2日、10月7日给徐天佑汇款15000元,得到赃款后的徐天佑便孔雀东南飞了。一心想找个好工作单位的赵平,左等右等没有音信,再和徐天佑聊天,离线。和徐天佑联系,关机。赵平方知上当受骗,遂报了案。2009年11月17日徐天佑在广东省东莞市潢江镇被公安干警抓获,同年11月21日被正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正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天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且其家人主动将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应依法从轻处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