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只打了一个电话,法官就亲自上门帮我调解了纠纷,让我拿到了4200元欠款,这下买化肥、种子的钱有着落了,感谢你们送来的‘及时雨’……”。 3月29日,当事人吴某对正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连连称谢。
原来,吴某与同村的张某发生了欠款纠纷,在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吴某起诉到了法院。考虑到正值备耕春耕时节,正阳法院法官便驱车前往30多公里外吴某的村里巡回办案,并且仅用了半天时间就调解了双方的纠纷。
入春以来,正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该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将影响春耕生产的各类涉农案件作为当前审判工作的重点,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办理涉农案件时,讲究办案技巧与方法,努力做通做透农民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抢时间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春耕。
为方便农民群众诉讼,该院大力开展巡回办案,依托辖区7个法庭和在偏远乡镇设立的巡回办案点,加快巡回办案节奏,巡回法庭采取定人、定时、定点的方式,坚持到巡回审判点办理案件、接待群众来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同时,将法庭设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化解纠纷。该院挑选了一些典型的涉农纠纷,如农田排水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在集镇闹市、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等地开庭审理,组织村民旁听,结合案例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此外,在巡回办案过程中,法官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针对农民在签订树林、耕地等经营合同、购买化肥、农药等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问题,现场解答农民的法律咨询,免费发放宣传资料。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78件,其中调解44件,调解率达56.4%,开展巡回办案15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有力地促进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