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被告人蒋立、金英二人在做生意时却采取以假乱真,以少充多的虚假坑人方式诈骗钱财,结果是得不偿失,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日前,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蒋立和金英各拘役五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蒋立和金英均系湖南省邵东县黄陂乡人,二人合伙做烟酒副食生意。在经营中,二人不恪守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却打起了诈骗他人钱财的歪主意。今年1月中旬,蒋立和金英一起采取用纸烟箱下面用架子架空或装废纸,上面装值钱的烟酒,副食等物品,利用农村个体工商户图便宜的心理,下乡以整车货物整体出售不零卖的手段骗取钱财。2009年3月二人骗取湖北省广水市蔡河镇李某现金1450元。2010年1月12日,蒋立和金英又卖给确山县双河乡张某一车货,骗取现金1630元。今年2月17日,二人在正阳县皮店乡又故伎重演骗取陆某2000元,后被陆某识破。陆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蒋立和金英二人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立、金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货物真实数量及内容,采取语言诱骗等方式,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自愿交付钱款,诈骗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