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高效办结案件 当事人送来锦旗

发布时间:2023-11-28 16:24:45



    “法官,真的非常感谢您,您对我案件非常操心尽力,我送的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11月20日,吴某将书写“一心为民办实事、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交到正阳法院真阳法庭副庭长付树鹏手里,以此表达对真阳法庭全体工作人员为民服务、尽职尽责的诚挚谢意。

    吴某在正阳县某街上经营一农资专业合作社,从事种子、化肥、农药等产品销售业务。2021年吴某从董某、遂平某销售有限公司处进购复合肥60吨,后吴某将该复合肥销售给正阳县当地农户,因复合肥质量问题导致农户减产,造成吴某赔偿农户损失。后吴某委托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案涉复合肥进行鉴定,检验结论:所检项目除总养分、有效磷、钾不符合GB/T15063-2020标准外,其他项目符合该标准要求,属劣质化肥。2022年吴某与董某、遂平某销售有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由该二被告赔偿吴某60万元,董某按时支付给吴某10万元,下余赔偿款50万元董某给吴某出具了欠条,后吴某多次去催要都吃了闭门羹。无奈,吴某将董某、遂平某销售有限公司诉至正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付树鹏对董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帮助其理清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并同董某进行亲切交谈,交谈中,董某表示,愿意还钱,家中还有孩子需要抚养,自己的经济情况也十分困难。而后,付树鹏又与某销售公司执行董事孙某进行了多次沟通,孙某也表态同意还钱,但称资金周转不开。

    在开庭前夕,付树鹏特地将原、被告双方约至法庭,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以及他们对待该案的态度,同时,向他们阐释了法律相应的规定。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地沟通和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此事都有了更为明晰的认识和理解,吴某对董某目前的状况也表示理解,董某愿意偿还所欠的化肥款。当场达成了董某同意一次性偿还吴某10万元化肥款,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一场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圆满得到了调解,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企业的经营。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当事人致送锦旗意味着老百姓对法官工作表示感谢,对法院工作表示肯定,对法律裁判表示敬意。一面鲜红的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支持与认可,也是正阳法院贯彻落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缩影。近年来,正阳法院一直以实招回应民意,以硬招优化营商环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每个细节上,不仅有效地为群众解决了纠纷,还通过释法明理,让当事人主动履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文章,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办公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