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正阳法院微信公众号特开设“深刻领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能动司法、积极履职。今天刊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之(一)。
一、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立不起来。每个政党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