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赔偿义务,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实质化解行政赔偿争议。5月23日上午,正阳法院行政庭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及河南省高院专业法官会议纪要学习会,学习会由行政庭庭长江玲主持并领学,行政审判庭全体干警进行了学习培训。
学习会围绕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制定背景、遵循原则、亮点热点等内容进行全面学习。江玲从受案范围、诉讼当事人、证据、起诉与受理、审理和判决等方面作了详细讲解,通过“条文+实例”的方式,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交流讨论。 会上,干警认真记录,相互交流学习心得,纷纷表示要以学促工,坚持在学习中提高,在实践中运用,强化法治思维,增强办案能力,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
今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该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出台的《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以1997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基础,在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已经修改多年,《民法典》已出台情况下,针对行政赔偿案件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的解释,全文共33条,从受案范围、诉讼主体、起诉与受理等六个方面对行政赔偿诉讼作出明确规定,为行政赔偿司法实践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指导。《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的出台进一步实现了对行政机关的精准监督,有利于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质化解各类行政赔偿争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